关于核准泸溪县浦市镇等
乡镇烟基道路
硬化项目公开招标的批复
泸溪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泸交﹝2015﹞86号文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浦市镇:城乡村老婆冲组公路改造工程长1.378Km,工程总预算价:42.3150万元;兴隆场镇:德堡村公路改造工程长1.59Km,工程总预算价:49.5385万元;达岚镇:姚冲村公路改造工程长1.215 Km,工程总预算价:40.4380万元;覃木阳村冲里组、覃木阳组公路改造工程长0.876Km,工程总预算价:38.8046万元;覃木阳村白岩组公路改造工程长0.877 Km,工程总预算价:40.8224万元;梁家潭乡:岩寨村公路改造工程长 0.696 Km,工程总预算价:26.4402万元;石榴坪乡:民力村公路改造工程长1Km,工程总预算价:42.6013万元。
以上项目总里程:7.632Km,总造价:280.96万元。
(二)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一般不小于4.5m,路面宽度一般不小于3.5m,平曲线半径12米,纵坡不大于12%,错车道300米1处。路面结构为8cm厚碎石垫层+20cm厚C30水泥砼面层。
本次申请将以上5个
乡镇的8个项目作为一个标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委托有资质代理
公司办理招标相关事宜。
二、核准招标情况
1、招标组织形式及方式:委托代理,公开招标;2、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3、招标文件于发售前应报泸溪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备案(联系电话:0743--4260048)。4、该工程招投标的上限价应该以县财政预算评审审定为准。5、须从全州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选择评标专家。6、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规划、用地、环保等措施,安全生产请严格按照泸安发[2011]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和监管到位。
特此批复。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