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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发朋友圈侮辱幼教 老师状告其侵害名誉权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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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6日 02: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安徽阜阳墙体广告

 安徽墙体广告    淮南市潘集区一位儿童家长对教师不满,在自个微信朋友圈任意咒骂凌辱教师,被这位教师申述。
  该区新村儿童园的教师李某以名誉权被危害为由,向该区法院提申述讼,状告学生家长,10月19日,潘集法院一审判定李某胜诉。李某诉称,2016年4月25日下午4时许,就读于该区新村儿童园学生单某某体温37度多,因放学时作业较多,忘记提示单某某母亲许某。次日许某报案称其女儿单某某被教师李某用报纸打伤。后发现许某在朋友圈发微信称:“小孩上儿童园被教师打成这么,天理不容”、“孩子指认的就是这个女性,拿了许多报纸卷成纸棒打我女儿的脸”、“我是中一班单某某的母亲,你们还敢把孩子交给她吗”、“这个贱女性不配当人”等言语谩骂李某,致使李某遭到有关部门查询,精力恍惚夜不能寝,至今无法作业。诉请许某在儿童园门口粘贴和经过报纸刊登布告向李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补偿精力危害抚慰金2万元。
  许某辩称,女儿在上学时被教师李某用报纸卷打伤并伴有红肿,有医院查看结果佐证,找儿童园理论时李某不供认,无法之下屡次找有关部门反映,为标明现实虽采用了不妥方法,但并没有给李某形成任何危害,请求驳回李某诉讼请求。
  法院一审判定:许某立即对李某中止危害,并于本判定收效后十五日内在其发布李某相片和文字的微信朋友圈向李某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驳回李某请求补偿精力抚慰金2万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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