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墙体广告 7月29日下午,临颍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一辆救护车,这辆救护车只在前端挂了一个车牌。经过查证,这个牌照系伪造,驾驶人也无法提供车辆行驶证。根据相关法律,驾驶人王某受到罚款3000元,驾驶证扣12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7月29日下午4时许,临颍县交警大队民警韩朝磊、张志军等在S329省道与S220省道交叉路口执勤时,接到大队监控中心警 情反馈:该交叉路口辑查布控系统出现报警提示,一辆悬挂豫KG6357牌照的救护车连续几天通过,但却无车辆登记信息。
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上路拦截,将该救护车截停。民警发现该车只有前端悬挂有车牌,车后未悬挂车牌。通过公安信息网上仔细查询比对,发现该号牌没有入户登记信息记录,此救护车悬挂号牌系假牌。驾驶员王某在出示本人C1驾驶证后,却提供不出车辆行驶证,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
据民警介绍,驾驶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3项的规定: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之规定,对其进行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