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墙体广告 近日,笔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为切实减轻企业用工负担,我区已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对全区企业工伤、生育、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
据悉,按市政府文件规定,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统一调整为2%。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与原缴费费率相比较而言,企业缴费费率从2%降低到1%,减负幅度达到50%。据统计,全区8.1万名失业保险参保人将因此受益。
此外,从2015年1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0.7%调整为0.5%,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后的最高费率由7%调整为6.6%,经初步测算,全区共计1800余家企业因此受益,仅此三项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