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墙体广告 近日,我们从科技部下发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2014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审核的通知中获知,湘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通过审核,享受2014年度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高新区创业中心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通过审核的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001年,创业中心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和培养现代管理人才为宗旨,以科技中小型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场地设施、政策扶植及管理培训等服务,协助企业降低创业风险和成本,提高科技企业的成功率。
2014年,创业中心孵化企业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55.01亿元,固定投资35.11亿元,技工贸总收入106亿元,申报规模工业企业2家,引进科技企业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