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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出台办法从十方面扶持住宿餐饮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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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8日 03: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重庆黔江高墙广告

  重庆黔江高墙广告  听说黔江区出台政策扶持住宿餐饮业发展,近日,在外打工的邓先生回到黔江,与朋友在三岔河河堤开了一家餐馆。餐馆生意红火,邓先生笑得合不拢嘴。“在家门口做生意,既照顾了家人,又有钱赚,还有政府补贴,真是一举三得。”邓先生对记者说。
  据了解,黔江区出台办法从十方面扶持住宿餐饮业发展。其扶持对象为全区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并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国家统计局规范要求及时报表,依法纳税,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经营补贴。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4万元的补助。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至500万元,较上年每增长100万元,给予0.5万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较上年每增长100万元,给予0.5万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贷款贴息。对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当年取得的超出基准利率贷款,按贷款额的千分之五给予贴息,单户企业贴息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中央、市级贴息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房租补助。对营业面积达5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按每1平方米每月1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单户企业补贴每年不超过2万元。
  鼓励限下企业纳入统计。对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注册为法人资格企业的,企业经营规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并纳入统计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抱团发展,实行统一结算,达到限额标准并纳入统计的住宿餐饮企业,给予相应补助。鼓励新办住宿餐饮企业扩大经营面积。凡2014年及以后新办住宿餐饮企业,经营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单独餐饮企业达到1000平方米,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
  鼓励餐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凡经国际专业评估咨询机构认定的国际餐饮品牌,获得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新获得市政府命名“重庆市商贸流通100强”、“重庆市餐饮住宿业50强”、市商委命名的“重庆老字号”,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新认定的钻级酒家、绿色饭店和星级农家乐,按1钻、叶、星分别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
  给予消费者临时停车方便。对位于全区次干道或支道上的,且上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的重点餐饮企业,由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临时停车位,方便消费者停车。
  建立住宿餐饮企业联系帮扶制度。对重点住宿餐饮企业,实行区领导联系帮扶;对除重点外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实行区商务局领导联系帮扶;对年营业额100万元至200万元的住宿餐饮企业,由所在乡镇街道领导联系帮扶。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健全银政企沟通协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对住宿餐饮企业的贷款比重,帮助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实行“一企一策”。对黔江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住宿餐饮企业,经区政府批准,可以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特别扶持。
  据介绍,全区设立区住宿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具体由区财政局每年预算200万元纳入区商贸发展资金中,主要用于扶持全区住宿餐饮业发展。扶持办法将到2016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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