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昌墙体广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3月12日至4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瑞昌市进行专项巡视,并于6月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委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按照巡视组的要求迅速、认真进行整改,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一轮巡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经市委研究并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截至8月中旬的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整改期间,市委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整改落实。一是市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市委立即召开五人小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由当时主持市委、市政府全面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文江同志负总责,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时任市委副书记郭小云同志负责协调。6月10日,市委召开常委会,逐一研究梳理反馈的各项问题和意见建议,细化分解5类11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下发了《中共瑞昌市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项整改任务都成立了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市委常委任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小组。二是加强整改工作督导调度。市委于6月21日和7月3日,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专题部署研究整改工作,对个别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度。市纪委对整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了强力推动态势。三是责任单位协同推进整改工作。由市委分管常委牵头,15个责任单位都分别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类逐条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层层传导压力,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形成了环环紧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四是以整改实际成效促进发展。市委要求整改工作要严肃认真、坚决彻底,把这次整改作为一次难得的机遇,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改进工作,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务实干事,促进瑞昌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按照职责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抓落实。目前,5个方面11项整改任务中,已基本完成5项,今年12月底前可完成5项,2017年9月底前完成1项。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共5项)
1、关于“反映有的领导干部为亲友承揽工程、推销产品打招呼,谋取利益”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方案。制定并以市委办文件下发《领导干部为亲友承揽工程、推销产品打招呼问题整改方案》。在瑞昌政府网、瑞昌报、瑞昌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由市纪委接受举报。二是组织自查。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填写“领导干部为亲友承揽工程、推销产品打招呼”自查登记表,并签订工程建设廉洁自律承诺书,共收回123个单位自查登记表1197份、承诺书1197份。三是集中查处。根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白杨镇原人大主席郑某,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建章立制。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流程,健全完善工程项目招拍挂制度,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平台,并制订了《瑞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杜绝违规行为。
2、关于“反映有的领导干部利用干部调整之机收受钱物”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人事纪律意识。在各类干部培训班中,把《公务员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规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等有关规定纳入教学课程,并请上级党校专家、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作专题辅导。于6月22日组织全市各部门单位党务工作者,专门就党性教育、廉政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学习培训。二是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结合开展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公布举报电话“0792-12380”。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了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表决、任前公示、试用期等环节的监督,实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尤其对股级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拔任用程序、交流轮岗及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选人用人公开、公正、透明。四是开展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瑞组字[2015]33号),按照宣传发动、查核处理、总结提高、形成长效机制等步骤,先由全市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进行自查自纠,再由组织部门受理举报、调查核实、处理问责。对有举报反映且线索具体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类进行核查和处理。
3、关于“反映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关键部门负责同志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利,存在利益输送”的整改情况。一是6-7月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目前,已收到21个乡(镇、场、街道)和109个市直部门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登记表》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益冲突已整改纠正登记表》各8902份,其中乡科级干部1031人,一般干部7871人,《汇总公示表》130份并予以公示。二是加大督查力度。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和市政府办牵头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报送《登记表》不及时,填写《登记表》不规范,自查自纠搞形式、走过场的19个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三是公开举报渠道。在全市主要媒体公开利益冲突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均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四是严肃查办案件。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了财政局原局长陈某、白杨镇原人大主席郑某、公安局武山派出所原所长陈某等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谋利案件。
4、关于“反映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结婚宴,借机敛财”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两报告一承诺”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二是强化管理。各部门单位通过学习制度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并严格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要求做好相关事项备案工作。三是严格督查。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牵头,对领导干部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对42名乡科级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发现1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未及时事后报告,市委组织部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四是加大举报查处力度。在全市主要媒体公开违规操办“升学宴”、“结婚宴”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巡视组交办的瑞昌市原财政局长陈某违规操办女儿结婚宴线索,市纪委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已对陈某进行了立案审查。
5、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操作程序”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江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九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规范工程立项、规划、土地审批、地勘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流程。二是根据相关法规,制定出台了《瑞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三是严格招投标管理。政府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工程项目,项目勘察、设计、监理费用50万元以上和10万元以上工程材料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委托招标代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政府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前,由项目责任领导牵头,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招投标监督部门参与对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的信誉、业绩等进行实地考察。四是从严控制投资成本。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成本。因客观因素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的,按权限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并报发改委、财政局评审。五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党风廉政制度,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防止各级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
(二)12月底前完成的整改项目(共5项)
1、关于“反映有的领导干部或其亲属参与民间融资,扰乱金融秩序”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制订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民间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瑞办字〔2015〕41号),完成了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参与非法集资情况的自查,全市9000余名在编在岗干部签订了拒绝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二是开展专项核查。对涉嫌参与非法集资的社保局、报社各一名在职人员进行核实,对涉嫌参与非法集资的原人民银行干部王学东,由公安部门进行网上追逃。三是开展打非宣传活动。开展了“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现场发放银行金融产品及打非宣传册2万份,通过移动、联通、电信发送20万条打非公益手机短信。四是开展风险排查。下发《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全面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部门自查、行业排查、分组排查“三网覆盖”,对全市122个部门单位及相关行业开展了一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五是开展案件查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受理举报非法集资案件6起,王宜光、王学东、吴瑞军三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关于“政府性投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项目较多”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从6月5日至7月5日,对2011年6月以来财政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建、续建项目开展清理自查,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全面排查是否按要求履行招投标程序,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且未开工的项目,要求立即整改,重点对土方平整等工程进行自查自纠。二是进行重点核查。7月13日至16日,由政府办牵头,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财政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对未招投标的项目进行核查,发现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大部分项目已竣工。三是开展整改处理。对未招投标项目情况及原因进一步调查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依法依规向未招投标项目责任单位下达处罚通知书,共罚款309万元。同时,制订了《瑞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
3、关于“巡视中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的整改情况。一是分类核查。对巡视组交办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集中组织核查。目前,已立案查处5件,信访了结91件,其他信访件正在加紧办理。二是重点查处。针对巡视组交办的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成立专案组,依纪依法快查快结,形成震慑。目前,已立案审查了市财政局原局长陈某、白杨镇原人大主席郑某贪污受贿案,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提出针对性强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堵住体制和制度上的漏洞。针对白杨镇原人大主席郑某案件所反映出来瑞昌市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管问题,向市计生委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社会抚养费征管集中整治。四是及时通报案件。7月19日,市委专门召开领导干部会议,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
4、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建议”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制订下发《中共瑞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通知》,各单位按要求对“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明确责任目标。二是开展“清廉为民发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廉为民发展年活动,实施“责任量化考核工程”、“基层倡廉保廉”、“作风常态监管”、“执纪办案提升”、“阳光选人用人”、“清廉品牌建设”六大助廉工程,以活动成效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三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为了加强全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在全市开展了上一堂廉政党课、开展一次党章和党纪条规集中学习、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清风送廉”行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五个一”活动。7月19日市委邀请省纪委宣传部部长施新华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为主题,为全市3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103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讲授党课,进一步增强了全市领导干部的责任和纪律意识,并通报了案件查处工作情况,在全市形成强大震慑。四是开展电视问政活动。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10个单位“一把手”在瑞昌电视台《关注》栏目,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干部作风整治情况、群众反映问题落实等情况,进行公开“电视问政”。五是加强责任督查。市委组织10个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学习和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对学习落实不到位的17家单位点名通报批评。
5、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1438名科级及以上干部(含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身份信息及因私出国(境)信息进行了登记造册,并将有关信息输入了《出入境审核系统》。二是对部管干部是否存在“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3名干部进行了清理整治。三是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岗位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瑞昌市治理乡镇机关干部“走读”现象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了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有效治理了乡镇机关干部“走读”问题。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对全市所有科级以上干部(含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需要报告的年度报告事项、当月报告事项、即时报告事项进行明确,便于市委、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重要情况。五是按照中组部要求,从6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1700多份在职干部档案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进行专项审核,严防假履历假档案,确保干部信息准确。六是对全市股级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拔任用程序、交流轮岗及日常监督管理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三)将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的整改项目(共1项)
关于“反映超职数配备干部数量较多,反映单位部门党政正职双线配备问题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根据“三定”方案对各单位领导职数应配、已配、超配或空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建立档案。二是完善职数审批制度。各单位职数核定,由各单位向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提出书面报告,由市编办提出调整方案、编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并报市委常委会审批。三是按照规定逐步消化。从2014年12月至今,已消化超配干部38名,其中正科4名,副科28名,科级非领导6名。目前,根据消化计划,已制定2015年消化方案。下一步,根据中组部和省、市组织部总体部署,充分利用落实《江西省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两个文件的有利契机,采取重新核定单位职数消化、干部调整交流消化、职务职级并行消化、乡镇改非消化、退休消化等措施消化超配职数,确保2017年9月前,按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将超配职数全部消化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委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杜绝再度发生;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2、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的整改。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上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
3、立足长远,注重从制度上防范和解决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快完善瑞昌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切实遏制腐败增量。
4、强化督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