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墙体广告 跟着8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市工商局局长、质监局局长的正式录用,标志着漳州市、县(区)工商、质监系统调整作业完成,漳州正式接手并全部实施工商、质监两个部分的办理职责。
经过系统调整,市工商、质监组织作为市政府作业部分独自设置,由省笔直办理改为市、县分级办理,市、县级工商、质监组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及人员建制划转同级政府办理,组织经费及资产等随系统调整一并划给同级政府办理。
县级“三局合一”。县(市、区)工商、质监组织与同级食品药品监管组织结合,组成商场监督办理局,保留工商行政办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办理局牌子;组成商场监管大队,作为县(市、区)商场监督办理局的直属行政组织,担任辖区内的商场监管执法作业。
城镇职责结合。城镇(大街)一级的工商行政办理所、食品药品监管所进行职责结合,按区域组成96个商场监督办理所,作为县级商场监督办理局的派出组织。
市属各类开发区分别派出工商、质监组织。市工商行政办理局树立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山华裔经济开发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漳州台商出资 区、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五个分局,作为市工商行政办理局派出组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树立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漳州台商出资区等 三个分局,作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组织。常山华裔经济开发区、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质量技术监督作业实施属地办理准则,分别由所在地政府担任。
系统调整后,市、县(市、区)政府全部承担工商行政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职责。市工商、质监组织及各县(市、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在事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分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施两层办理、以当地办理为主,首要担任人的任免须事前寻求上级事务主管部分党组的意见。
这次系统调整,从系统上改变了多头办理、职责交叉、力气分散的局面,清晰和强化了市县政府的商场监管职责,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监管环节,完善监管机制,树立一体化、广掩盖、专业化、高功率的商场监管系统,进一步提高商场监管功率和水平,非常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