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走低,到8月7日,平顶山市空气质量合格天数仅为54天,远远落后于我省其他城市。为推进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平顶山市将持续侧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大气污染管理作业。
在工业公司废气管理方面,将持续对有关公司进行停产限产,并对火电、炼焦、水泥等要点职业的大气污染综合管理,筛选落后产能,加速晋级改造,保证公司治污设备安稳运行,合格排放。
在城区扬尘管理方面,将持续对施工工地、交通运送、有烟烧烤等扬尘污染源进行综合管理,催促路途整修、河道管理、修建施工等工地设置围挡、喷淋等防扬尘设备,加大路途打扫和浇水频次,保证煤车、渣土车等运送车辆密闭或遮盖运送,完全撤销城区有烟烧烤。
在机动车尾气管理方面,将持续加大筛选黄标车力度,争取提前完结全年筛选1.56万辆黄标车的使命,并执行机动车限行措施,制止黄标车、无标车驶入限行区域。
在油气收回管理方面,将催促有关油企对油库、加油站、油罐车进行油气收回综合管理,保证9月底前完全完结管理使命。
未按期完结大气污染管理使命的,有关部门除了依法对有关公司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惩外,还将追查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对履职不到位或不作为的人员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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