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墙广告发布 记者从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得悉,9月1日起,该院辖区涪陵、南川、垫江、丰都、武隆等五个区县的“民告官”案子,不再由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统辖,而由指定区县法院跨区域统辖。
本年7月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意见,正式批复同意在重庆三中院辖区施行行政案子会集统辖工作,该院辖区变成重庆首个施行行政案子会集统辖的区域。
依据重庆三中院发布的施行方案,从本年9月1日起,由涪陵区法院跨区域受理南川区、垫江县、丰都县辖区行政案子,南川区法院跨区域受理涪陵区、 武隆县辖区行政案子;非诉行政履行案子统辖暂不变。对本年9月1日前已立案但没有审结的、当事人已提交申述资料没有立案的案子,仍按本来规则持续检查、立 案和审理。
重庆三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完善便民准则,采纳拓荒行政诉讼立案“绿色通道”、制造诉讼“便民联络卡”、实行异地当事人诉讼资料收 转、推行电子送达、探究电话预约和网上立案等便民措施,并进一步加大行政案子巡回审判力度,力求行政案子巡回审判不低于30%,尽力减轻群众诉讼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