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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日报社所属各媒体(包含所承办的新媒体渠道)自2016年10月12日起,正式授权“淮北报业网络传媒有限责任
公司”统一代为进行对外版权协作、运营、维权等有关作业。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为了维护淮北日报社所属各媒体(包含所承办的新媒体渠道)的版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标准版权协作与运营,特发布如下布告:
1. 任何单位或自己,不得侵犯淮北日报社所属各媒体(包含所承办的新媒体渠道)著作的版权,具有版权的著作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著作、音乐著作、印象著作(含固定画面类及非固定画面类的所有著作)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别的著作。
2. 任何单位或自己,未经淮北报业网络传媒有限责任
公司书面答应,不得私行宣布淮北日报社所属各媒体(包含所承办的新媒体渠道)的著作。APP、微博、微信直接转发在外。
3. 任何单位或自己,在获准运用淮北日报社所属各媒体(包含所承办的新媒体渠道)的著作时,有必要明晰标示来历及作者,并不得转授权别的单位或许自己运用;不得将未经淮北日报社所属各媒体登载的新闻信息的来历标示为淮北日报社所属媒体。
4. 任何单位或自己,在获准运用淮北日报社所属各媒体(包含所承办的新媒体渠道)的著作时,不得篡改内容,摘抄时不得违反文章本意。同时,在转发页面中有必要注明来历自淮北日报社相应媒体,并加注连接。
5. 任何单位和自己,未经淮北报业网络传媒有限责任
公司书面答应,不得将淮北日报社所属各媒体(包含所承办的新媒体渠道)的著作进行仿制、发行、租借、展览、表演、放映、播送、信息网络传达、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各种侵权行为。
6. 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淮北报业网络传媒有限责任
公司有权追查侵权者的法令责任,要求其立即中止损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现已涉嫌侵权的单位或自己应当中止侵权行为,删去侵权信息,并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7. 淮北日报社所属各媒体(包含所承办的新媒体渠道)期待有关单位、自己与淮北报业网络传媒有限责任
公司商谈版权协作事宜,依法标准、合理运用淮北日报社所属各媒体(包含所承办的新媒体渠道)具有版权的著作。
8. 本版权布告解释权归淮北报业网络传媒有限责任
公司。联系电话:0561-3053825 3056012,
[email protected]
9. 律师团队支撑:
安徽镜远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561-311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