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墙体广告 近来,福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包工头李某某,因其在有才能付出的情况下,拖欠11名工人37.6万元薪酬并关机逃避。记者从市人社局得悉,这是拒不付出劳作报酬罪在宁德市首次判罪批捕。
据介绍,2015年5月14日,包工头李某某带领11名工人来到福安市人社部分劳作督查大队,投诉福建省腾裕建造工程有限公司福安市甘棠镇西门 新村建造工程项目部拖欠薪酬37.6万元。经福安市人社部分立案查实,李某某在该项目部已领取了工程完结量的90%工程进展款,合计222.67万元,仍 无故拖欠工人薪酬37.6万元;剩下10%的工程款因没有竣工检验,项目部未付出。但是,李某某鼓动欠薪工人到福安市劳作督查大队投诉,请求项目部付出剩 余工程款以付出工人薪酬。
5月18日,福安市劳作督查大队招集业主方、股东、项目部与李某某协商无果,当日下午,福安市人社部分对包工头李某某宣布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 其在收到通知书五日内结算并付出工人薪酬。李某某却仍以项目部尚10%的进展款没有结算,持续鼓动工人围堵在场工作人员,歹意喧嚷,逾期仍拒不付出工人工 资。李某某的行动已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福安市人社部分于6月1日将该案件移交福安市公安局。6月5日,福安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近 日,福安市检察院以拒不付出劳作报酬罪批准逮捕李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