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墙体广告发布 “谢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关心和协助, 为我及时供给司法救助。”近日,一名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家族握着云南河口县检察院控申科干警的手,哽咽着提到。
9月1日,马某某到河口县检察院反映,其老公 王某某于2011年4月10日晚,在河口农场医院门口因一同故意伤害案致死,公安机关至今未破案,致使其未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其没有作业,老公系首要劳作 力,老公死后,马某某日子没有着落,儿子外出打工,本身靠每月290元的低保和种点小菜维持日子,现有病在身,无钱治疗,基本日子面对艰难。
马某某在得知自个的状况可以请求司法救助后,遂向河口检察院请求司法救助。该院受理后对该案进行仔细检查,以为契合司法救助条件并及时报县委政法委批阅经过,决议给予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为有效提高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效率,该院严厉 依照上级检察机关于《展开国家司法救助作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请求,干警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所发现的契合刑事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时移送控申部分。 与此同时,该院还活跃与政法委等部分进行沟通,控申部分审核契合刑事救助条件后及时报政法委批阅,完成请求人从请求到收取司法救助金全程零妨碍。
河口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对被害人家族马某某所供给的司法救助,是该院这些年为刑事案件被害人供给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充分体现了该院的人文关心,保证了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