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墙体广告制作 10月9日,市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举办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榆林市拟定当地性法规法令(讨论稿)》,经市人大主任会议同意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鲍振明主持会议。
第十二届全国公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对于修正立法法的决议,修正后的立法法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当地立法权。9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对于确定榆林等九个设区的市开始拟定当地性法规的决议。
鲍振明指出,设区的市开始拟定当地法规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作业,一是要清晰设区的市拟定当地性法规的权限和规模,主要触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 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二是要清晰当地性法规的特征,不冲突、有特征、可操作;三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准则,坚持保护国家法律一致准则,坚持公民的 主体位置准则,坚持疑问导向、严密联系实践准则,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进步立法作业的根本途径;四是法制委员会构成人员要拿出时刻、拿出精力、拿出空 闲,加强法律法规常识的学习,仔细展开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本身优势,广泛听取大众的立法需要,深化考虑契合榆林实践的当地性法规项目。一起树立立法专家咨 询库,对立法项目或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进行专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