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喷绘部兼营刻假章业务老板被判刑1年(图)

喷绘部兼营刻假章业务老板被判刑1年(图)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5年10月19日 02: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墙体广告喷绘

  墙体广告喷绘 帮别人刻假章也是违法,不行漫不经心。
  男人郭,沁源县人。2013年8月份以来,郭在坐落太原市小店区某小区经营一家“喷绘服务部”。承揽喷绘事务之余,还以一枚30元的报价为别人假造印章。
  2014年7月,太原公安小店分局民警在该喷绘服务部抄获疑似假造印章8枚。其间,“保德县当地税务局桥头税务所发票专用章”,经保德县当地税务局证 实,此章已于2013年7月停止使用并毁掉;“万柏林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纳税专用章”,经万柏林区国家税务局证实,未设置过“万柏林区国家税务局直 属税务分局”,也未刻制过该字样公章;“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侦办机关未找到对应单位。
  原审法院以为,郭假造国家机关印章2枚,构成假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假造公司印章4枚,构成假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郭被兼并履行有期徒刑1年。郭不 服,提起上诉。郭以为,其为别人假造印章是无意行动,片面思维并没有产生违法想法,原判量刑过重,恳求从轻处罚。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报记者 郭卫艳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