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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女儿卖了四万元 延安男子被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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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09: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陕西延安墙体广告

  陕西延安墙体广告  男子以经济条件欠好为由,竟出卖自个的一岁多的亲生女儿。10月12日,延安市延伸县法院宣判了这起案件,终究被告人李宏以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李宏婚后与老婆豪情不好,老婆遂将一双儿女交给李宏后便外出打工。逐渐感到日子窘迫的李宏,遂决定将一岁女儿出卖。2015年8月3日,李宏瞒着老婆,带着女儿四处寻找适宜人家期望将女儿送养别人。后在别人介绍下,高梅表示情愿收养孩子。李宏遂以其老婆与人私奔、妈妈年岁已大、经济困难需求还账等为由向她索要抚育费。通过双方洽谈,高梅终究给李宏付出4.5万元,李宏便将女儿交由高梅抚育。同年8月11日,李宏老婆得知此过后赶忙与高梅洽谈要回女儿,高梅请求将所付4.5万元返还。李宏却以已偿还欠账为由回绝返还。无奈之下,李宏老婆当日便报案并将女儿抱回。
  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李宏以获取不合法利益为意图,出卖亲生女儿给别人,其行动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李宏归案后照实供述自个的罪过,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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