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墙体广告 从中山市商务局得悉,自10月15日起到11月31日时期,中山将发动口岸查验配套服务费变革试点工作,在中山口岸规模内,对外贸公司在中山海关查验环节发生的、查验没有疑问的集装箱(重箱)货品和箱式货柜车运输货品,革除因查验发生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以减轻公司担负。
试点完毕后,有关工作将根据国家、省有关布置履行。按照国务院、广东省有关文件请求,《中山市展开口岸查验配套服务费变革试点施行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出台并于本月15日起施行。
施行口岸规模为中山港港航码头、中山港外运码头、神湾港货运码头、小榄港货运码头、小榄车检场、中山保税物流基地及车检场。根据国发〔2015〕16号文规定,对查验没有疑问的,以中山海关标识的放行信息(电子放行信息或纸本放行单证)为核定根据,革除公司因查验发生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对查验有疑问的,有关费用不予革除)。
特别情况下,因中山海关查验工作需要,也许发生二次(或屡次)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的,且经中山海关断定没有疑问,归入革除费用规模。这次革除的费用详细为,中山海关在查验环节请求将集装箱(重箱)货品和箱式货柜车运输货品(固体废物进出口货品在外)从堆场吊运、拖运至查验场所或中山海关指定方位,海关施行查验所发生的费用;中山海关在查验环节请求将集装箱(重箱)货品和箱式货柜车运输货品(固体废物进出口货品在外)从堆场移位至机器查看设备所在方位,施行机器查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中山海关断定需要查验的集装箱货品因未能当天组织查验工作,或当天未能完结查验工作致使集装箱货品不能及时放行所发生的仓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