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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两年半未入住 欠费竟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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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 10: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青海墙体广告

  青海墙体广告  “3万块?不住了,不住了!”切正措女士在电话里说。
  本来,2010年11月,切正措女士的爸爸妈妈在省会海湖星城20号楼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新房。但由于老两口身体不太好,一向没入住。今年国庆,切正措女士想让爸爸妈妈住上新房,便同姐姐去了海湖星城物业公司处理入住手续。但令她没想到的是,两年半的物业费、取暖费和别的杂项的费用高达3万元。
  切正措女士通过问询才知道,费用这么高是因为海湖星城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和取暖费是按100%收的。切正措女士不解,她在省会翰林华庭置办了一套房子,上一年处理入住时也收取了物业费和采暖费。翰林华庭的物业公司清晰奉告她,物业费按总额的70%收,采暖费按总额的50%收。
  切正措女士无法承受,虽然海湖星城物业公司曾在2012年底,给切正措的姐姐发短信提示处理入住,但她并没有拿到房子的钥匙。
  随后,记者在查阅《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了解到,“已竣工但没有出售或者没有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效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当;物业交给后,业主未实践入住运用的,应交纳物业效劳费总额百分之七十的费用。计划设计为集中供热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请求中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与供热单位签定停热协议,并交纳采暖费总额百分之五十的费用。”
  青海鼎玉美唐物业效劳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解说,假如业主没拿到房屋钥匙但收到了提示入住短信,公司就依照“钥匙由物业代管”的状况处理,相当于业主现已入住。所以,物业费和采暖费是依照10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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