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墙体广告 弟弟遭遇交通事故严重受伤后,韩女士向“
滁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提出该市首笔申请(详见点击《小伙遇车祸后全家陷窘境 申请
滁州首笔事故救助金》)。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理解到,韩女士昨天领到了58459元救助款。
全家曾经“日暮途穷”
今年6月22日晚,韩女士的弟弟遭遇严重交通事故,由于大脑遭受撞击不断昏迷,前不久才清醒过来。
昨日下午,
滁州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朱红兵大队长代表“
滁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向韩女士递交了58459元的转账支票,当日下午,该笔款项即汇往救治韩女士弟弟的
南京某
医院。
“这笔救助金太重要了,几乎就是弟弟的‘救命钱’!”韩女士含着泪通知记者,目前弟弟的抢救费用曾经超越了40万元,固然事故发作后肇事方垫付了17万余元医药费,但远远不够,全家人借遍了一切亲戚朋友,如今已“日暮途穷”。
准绳是“救急不救穷”
韩女士通知记者,从8月29日提出申请到领取“救助金”共阅历了23天,其中当地卫计委审核花了15天,固然这个过程稍有点儿“漫长”,但她能充沛了解,由于毕竟是多个部门之间谐和的事。
“这是
滁州初次发放‘交通事故救助金’,中间很多环节还需求沟通谐和,特别是触及到
医疗单位的每笔抢救费用,更需求严厉把关。”朱红兵通知记者,依照标准,只能将款汇往对伤者停止救助的
医院。
“救助金发放的准绳是‘救急不救穷’,用完之后是要追偿的。”朱红兵说,一旦肇事方的赔偿款到位,必需优先用于归还这笔“救助金”。
契合申请条件的太少
韩女士申请
滁州首笔“救助金”经本报报道后,在当地惹起激烈反响,许多市民给交警部门打电话咨询细致状况,以至有的肇事方还提出了申请。
“咨询者固然多,但契合条件的人少。”朱红兵说,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必需至少契合这三个条件其中一项:一是抢救费用超越交强险义务限额;二是肇事机动车未购置交强险;三是机动车肇事逃逸。
朱红兵向记者剖析道,由于交强险为强迫险种,机动车在入户、年检、过户等审核中是必需条件,因而不买交强险的机动车极少,不买交强险的机动车呈现较大事故的概率更小,因此大多数申请者不契合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