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长丰一小伙3个月未还房贷成被告 白白多花一万多元

长丰一小伙3个月未还房贷成被告 白白多花一万多元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09月19日 04: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安徽墙体广告施工

安徽合肥墙体广告   小程(化名)最近遇到了一件本可防止的窝心事,由于家里出了点事,他连续三期没有还银行的购房贷款,被某银行长丰支行告上了法庭。
2014年6月份,小程为购新房,与该银行签署了《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商定贷款297000元,贷款期限240个月,并以所购房屋设立了抵押权。今年年后,小程父亲生病了,一方面没有钱还房贷,一方面也由于忙,他就没把还贷的事给放心上。
随后该银行长丰支行因小程连续三个月未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将小程告上法庭,请求小程归还借款本息,并承当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小程万万没想 到,仅仅由于本人晚了几个月没还房贷,就成了被告。经法官组织调解,小程与银行达成协议:小程承当律师费和诉讼费13905元,继续实行《个人购房借款/ 担保合同》。由于法律学问欠缺,觉得晚几个月还款没啥事,小程白白地多付了一万多的费用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