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墙体广告 一男人冒用别人身份证到银行处理银行卡,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将男人捕获。日前,经麻江县法院揭露开庭审理,依法判处男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日前,一男人持别人身份证到工商银行麻江分行处理开户事务,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男人与身份证上的人信息不一致,置疑系骗领银行卡遂拒办,并由大堂司理和保安将男人拦下。警方接警后敏捷将该男人操控,缉获居民身份证26张、银行卡51张及有关开户单据。
经
公安机关查明,该男人名叫余某明,系
福建泉州人。其于2015年年末在网上购买了40张别人第二代身份证,到
云南、
广西、
贵州等地商业银行,冒用上述身份证处理了50余张银行卡,用于售卖获利。此后,
公安机关在有关快递
公司的帮忙下,将已寄出的银行卡及时阻拦并扣押。
该案经麻江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麻江县法院揭露开庭审理后,以为余某明犯波折信用卡办理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