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墙体广告 以招足球特长生为名,
贵阳市花溪区榜首试验小学原校长高某某(女)大开后门,中饱私囊。本年7月15日,花溪区法院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高某某不服判定提出上诉。10月9日,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上访:40多名交了钱的“足球特长生”被拒校门外
2014年秋,小学已接连开学了,而花溪区刘女士大的孩子还没收到花溪区榜首试验小学的入学告诉。几个月前,她经过兄弟介绍,结识了在花溪区榜首试验小学租借场所开办体育练习基地的“周教师”。其时,“周教师”告诉她,只要交1.8万元的“足球练习费”,娃娃就能以“足球特长生”名义进入该校读书。
之前,有兄弟的孩子也是经过“周教师”的联系入读花溪区榜首试验小学,所以刘女士对“周教师”十分信赖,很快就交了那1.8万元。
但是都开学了,还没比及入学告诉。刘女士只得到校园探问,这才知道自个的孩子不符合入学条件,不能报名。
以后,刘女士发现与她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别的40多个孩子的家长。
随后,这几十位家长一起到校园、教育局等部分讨说法。纪委等部分也介入查询。
指控:一份违规协议,校园接连几年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当年9月,周某某和高某某先后被花溪
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高某某于2010年担任花溪区榜首试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负责校园的全部作业。
周某某(另案处理)原系该校的代课教师,是筑辉体育练习基地负责人,他租用了花溪区榜首试验小学场所开办了个足球训基地。
上一年5月21日,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高某某上庭受审。
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指控:2011年6月,高某某与周某某口头约好,花溪区榜首试验小学在每年招生作业中给予练习基地一定的学生名额。2012年8月25日,被告人高某某代表花溪区榜首试验小学违规与周某某签定一份协议书,约好从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花溪区榜首试验小学在每年招生作业中起码接收25名练习基地的足球特长生,周某某按每名学生2000元向校园付出费用。
2011和2012学年,高某某违规接收了周某某练习基地的60余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2013年7月,高某某退休,周某某持续依照该协议引荐学生到花溪区榜首试验小学就读。直至2014年9月,花溪区榜首试验小学不再接收周某某引荐的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这才引起了交了钱给周某某的家长团体上访事件。
另据查明,高某某曾采购一辆斯柯达明锐
汽车,周某某为此“支撑”了她9.9万元;她还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