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洪墙体广告 近来,
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结一同生意国家机关证件案。被告人刘某某因冒犯生意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被告人刘某 某得知其兄弟詹某某(已判刑)在
广西能帮助办到驾驶证,为从中获取不法利益,伙同黄某、韦某某、陈某某(三人已判刑)、李某(已死亡)各自招集亲朋好友告 知能够帮助处理机动车驾驶证,并向别人收取办证费后汇给詹
云南景洪墙体广告某某。以后詹某某按约定将处理好的假驾驶证寄回给韦某某、陈某某配偶及黄某、李某配偶。其间,被 告人刘某某经手处理的假驾驶证合计46本。2015年1月23日,被告人刘某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刘某某违背国家处理规 定,生意机动车驾驶证46本,情节严重,其行动已构成生意国家机关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云南景洪墙体广告,予以支撑。鉴于被告人刘某某归案后照实供述自个的罪 行,依法能够从轻处分。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刘某某认罪态度较好,能够从轻处分的辩护定见予以采用。归纳被告人刘某某的各项量刑情节,法院依照有关法令条款, 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 条规则【假造、变造、生意国家机关公函、证件、印章罪;偷盗、争夺、消灭国家机关公函、证件、印章罪;假造
公司、
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假造、 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假造、变造、生意或许偷盗、争夺、消灭国家机关的公函、证
云南景洪墙体广告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许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刘某某因违背国家处理规则处理、生意假驾驶证46本,已构成生意国家机关证件罪,情节严重。经过审理后,法官依法判处 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符合刑法规则的量刑情节,维护了国家法令威望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