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
墙体广告 绥阳男子唐某为承揽建筑工程,竟私刻
四川某建筑
公司印章,冒用该
公司名义,与某纸厂签署承建合同。日前,该案经播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伪造
公司印章罪,依法判处唐某有期徒刑半年。
检方指控,2014年5月,唐某经朋友引见,得悉中心城区某纸厂要修建职工用房的音讯后,便主动结识了该厂担任人陈某。其间,唐某宣称本人是工程承建 商,具有承建资质。为取得陈某信任,唐某还经过非法途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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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遵义办事处的材料提供应陈某。尔后,陈某以纸厂名义、唐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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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名 义签署合同,唐某还在合同上加盖了本人私刻的公章。
但是,在实行合同过程中,唐某因拖欠工资被告上法庭。依照民事诉讼审理程序,法院通知
四川这家建筑
公司担任人出庭应诉,唐某伪造
公司印章的事情败露。尔后,播州区
公安局介入调查。
鉴于唐某被
公安机关抓获后,照实供述立功事实,且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获得了受害人的体谅,有坦白情节,故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