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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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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4日 12:01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新疆墙体广告

新疆墙体广告  2015年以来,新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继续展开火灾危险排查整治举动,新疆公安消防总队现将排查断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严重火灾危险单位及其危险内容发布如下:
  奎屯乌苏路批发商场。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27号,单位负责人:夏远峰。危险内容为:1、场所内未按规则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2、场所内 未设置救活主动报警体系;3、场所东侧、西侧疏散楼梯未设置封闭楼梯间。该单位归于工商行业体系,场所性质为商商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整改时期,消防部门敦促该单位抓紧时间拟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清晰整改时限、责任和办法,全力整改危险,保证如期整改销案。现在,原商场已全体搬家,原商场地点修建已停止使用,等候销案。新疆墙体广告
  据悉,阿克苏地区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文明娱乐城综合楼)、乌鲁木齐予安物业效劳有限公司存在的严重火灾危险已整改结束,成功销案。巴州焉耆县安达商厦、昌吉彩色湾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区域性火灾危险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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