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山东:行政处罚决定需7天内通过门户网站公示

山东:行政处罚决定需7天内通过门户网站公示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01月12日 09:01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山东墙体广告价格

山东墙体广告价格  近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分等诺言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定见》,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分等诺言信息的揭穿给出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其间明确要求,各市、县政府工作有些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分做出抉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定见提出,除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揭穿的信息外,应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分等信息全 面、无缺、规范、明晰、精确地向社会揭穿。此外,山东还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分等诺言信息的揭穿公示设定了时间约束。其间,省级各有关有些需在行政许可、行 政处分作出抉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有些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内容同步推送至“诺言中国”“诺言山东”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各市、县政府工 作有些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分作出抉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有些的门户网站及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山东墙体广告价格,并将公示内容同步推送至“诺言中国”“诺言山 东”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