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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银起诉新华百货,有望坐稳第一大股东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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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6日 10:0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宁夏墙体广告公司

  宁夏墙体广告公司  2月25日,银川新华百货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4日收到股东宝银创赢及兆赢投资发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宝银创赢及兆赢投 资以“公司决议撤销纠葛”为由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这让该公司控股股东物美控股夺回第一大股东的希望又添变数,而上海宝银则有望坐稳第 一大股东宝座。
  据悉,2月20日,新华百货发布《2016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调整相关议案最终经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调整定向增 发计划取得经过。假如此计划施行,宁夏墙体广告公司物美控股持股比例将增至41.78%,重新夺回第一大股东位置。但是,2月24日,目前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宝银创赢及 兆赢投资一纸诉状以“公司决议撤销纠葛”为由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新华百货。
  诉讼理由中称,2016年2月19日18点,新华百货发布宁夏墙体广告公司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在第1、2、3、4、5、6、7项议案均未计入宝银创赢、兆赢投资所投表决票的前提下,经过前述议案。
  宝银创赢、兆赢投资并非股东大会议案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或其关联人。新华百货将宝银创赢、兆赢投资列为第1项(1.01-1.03)、 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议案关联方,请求对上述议案逃避表决,明显违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则。此外,本次股 东大会的提案程序也存在严重违背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情形。
  因被告公告经过的2016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宁夏墙体广告公司,新华百货的收盘价由2016年2月19日的25.16元下跌到2016年2月23日的 23.39元,宝银创赢、兆赢投资所持股份价值因而损失超越1.27亿元[72,202,071股*(25.16-23.39)],本案宝银创赢、兆赢投 资先行提出2000万元的损失赔偿恳求,并保存主张其他损失的权益。
  依据相关材料显现,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宝银”)是上海一家私募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崔军。崔军于2015年4月14日,在 对新华百货完成初次举牌后宁夏墙体广告公司,短短数月举牌7次,使得宝银系一跃成为新华百货第一大股东,由此与原第一大股东北京物美控股产生一系列股权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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