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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首例拒执犯罪案嫌疑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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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6日 10:0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南吉首墙体广告

  湖南吉首墙体广告  近日,吉首公安机关将拒执犯罪案嫌疑人孙某某逮捕归案,这是吉首市法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首例拒执犯罪案件。
  孙某因欠刘某43万元,一直未还,被刘某告至市法院,湖南吉首墙体广告市法院在执行判决过程中,孙某故意隐匿财产,逃避他人债务,并抗拒法院强制执行。市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孙某某隐藏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湖南吉首墙体广告吉首市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追究被执行人孙某某的刑事责任。
  近两年来,吉首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但在执行过程中,仍有部分被执行人视法院生效判决为“儿戏”,以各种方式规避执行,权益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实现。为打击非法拒执行为,湖南吉首墙体广告吉首市法院将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媒体、论坛上公布一批“老赖”名单、对规避“老赖”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罚款、决定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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