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墙体广告 记者从西宁市
公安局了解到,从3月1日起,西宁市全面发动
青海省内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处理和挂失申报作业。此举旨在愈加快捷的服务广大群众,及时处理在异地寓居、就业、就学群众身份证丢掉、损坏带来不方便。
受理范围:户籍在
青海省内的人员居民身份证有用期满、损坏换领和丢掉补领。未处理过二代身份证的,一概不予异地受理,须到户籍地
公安机关处理。
受理方法:本着自愿的准则,能够到西宁市任何一个户籍派出所请求处理。
异地受理流程:请求人提出异地办证请求。请求人持居民户口簿或自己寓居证、驾驶证、学生证等带相片的有用证件之一,到西宁市任何一个户籍派出所提出异地办证请求。经现场收集相片、指纹,核对人员信息后即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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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发放与收取:
1、直接到处理的派出所收取。在身份证法定处理期限内,由申领人凭取证凭条到处理地派出所收取。
2、邮政速递:对请求人自愿处理邮政速递事务的,由邮政速递
公司投递至申领人填写的邮寄地址。对处理了居民身份证邮政速递事务的,请求人领到身份证后,要在5个作业日内到就近的派出所(户办大厅)进行证件核验。逾期不去,视为证件合格。
开展便民服务措施: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方便的人员,能够经过派出所联络预定,由民警上门收集信息后予以处理并送证上门。
别的,户籍在省内的人员身份证丢掉、被盗的应当及时处理挂失申报。持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
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处理补领手续;也能够由自己或家人到西宁市任何一个户籍派出所申报挂失。
公安机关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后当场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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