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粉刷墙体广告制作 2日,市民孔先生拨打本报966966热线反映:在何埂镇聚美菜商场摆摊做生意的他,按常规已在本年头交纳了800元/年的货摊费。但菜商场却俄然变卦,把收费提高到33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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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先生质疑:老板此举是不是契合有关法律法规?“最少要拿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吧,怎样能说涨就涨。”
每年800元的货摊费涨到3360元
每年年头,孔先生都会在规则时间内,向聚美菜商场负责人徐某交纳一笔货摊费
重庆粉刷墙体广告制作。2014年,这笔费用是840元/年,从去年开端则降到了800元/年。
本年1月,孔先生依照常规交纳了菜商场货摊费。“徐某给我开了一张收据。”与以往不同,本年徐某开出的这张收据,用的是孔先生店里的收据。“徐告诉我他收据条用完了。”
后来徐姓负责人变卦了。请求孔先生补缴货摊费,费用从头核算。从800元/年提高到按货摊占地平方米核算,为20元/平方米/月。按这种方法核算,孔先生14平方米的货摊需求交纳3360/年,
报价涨了4倍多。
孔先生不服气,拖着没缴费。也请求对方给一个说法。“徐没说因素,就说‘悉数都要涨’。”“徐老板明确说过,假如我本年800元摆摊摆过去了,下一年就不用摆了。”
形成租借联系单方面不能更改
聚美菜商场负责人,以啥理由请求提价?记者在昨天拨打了孔先生提供的徐姓负责人电话。但对方
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况。
“关于货摊费,要看政府物价部分是不是对此有辅导定价。”夏天表明,假如有辅导定价,则应当依照辅导定价规范收取。假如没有辅导定价,则是商场行为,两边能够根据商场行情洽谈
报价。不管是不是有辅导定价,一旦达到共同并由出租方收取费用后,就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租借合同。任何单方面推翻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报导中出租方已收取本年度费用,则在收取费用的期间内是不能随意提价的。
何梗镇市政办负责人任荣表明,聚美菜商场是由私家租借土地用于经营活动。货摊费的收取应由商户和门面出租方自行洽谈,其收费规范不能高于
乡镇农贸商场的遍及
报价区间。如两边洽谈不能达到共同,可向市政部分请求介入。市政部分将会从中斡旋,争夺调节出一个让让两边都能承受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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