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墙体广告施工 昨天,慈悲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个人能够发起公开捐献吗?如何避免捐款被挪用、侵占?关于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慈悲法草案给出了回应。此外,草案还提出将9月5日定为“中华慈悲日”。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承受
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江苏的慈悲立法工作不断走在全国前列。2010年,《
江苏省慈悲事业促进条例》经省人大 常委会经过并正式施行,创始了全国慈悲立法先河。去年,
江苏又出台《关于促进慈悲事业安康开展的施行意见》,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政府出台的《施行意见》。 在《慈悲法》起草中,引进了
江苏慈悲立法中的“全民慈悲”“阳光慈悲”等亮点。
草案焦点
个人能够发起公开捐献吗?
不行,只能与有资历的慈悲组织协作
理想中,经常有个人就某个事情发起公开捐献。但是,依据慈悲法草案的相关,规则,这样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慈悲法草案明白规则,不具有公开捐献资历的组织或者个人展开公开捐献的,将由民政部门予以正告、责令中止捐献活动;对违法捐献的财富,责令退还 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悲组织用于慈悲目的。此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还可能面临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慈悲法草案规则,不具有公开捐献资历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悲目的,能够与有公开捐献资历的慈悲组织协作,由该慈悲组织展开公开捐献,募得款 物由具有公开捐献资历的慈悲组织管理。哪些机构有资历展开公开捐献?此次,慈悲法草案明白规则,依法注销或者认定满,二年的慈悲组织,能够向原注销的民政部 门申请公开捐献资历。
遭遇骗捐后如何讨回公允?
能够投诉告发,属实将依法查处
男子扮“知乎女神”骗捐24万元,这样的新闻真心不少,遭遇骗捐后怎样办,如何讨回公允?
慈悲法草案明白规则,制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悲名义或者冒充慈悲组织展开捐献活动,骗取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能够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悲行业组织投诉、告发。关于假借慈悲名义或者冒充慈悲组织骗取财富的,则将由
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有人承诺捐款却不兑现,怎样办?
可能会收到法院的支付令或起诉书
有些个人或单位在公众面前许下了捐赠承诺,之后却迟迟不予兑现。面对这种言,而无信却得名得利的行为,公众常常迫不得已。今后,这种行为要当心 了。慈悲法草案规则,捐赠人应依照捐赠协议实行捐赠义务。详细而言,在两种情形下慈悲组织和其他承受捐赠的人能够请求托付。关于捐赠人拒不托付的,草案规 定,“慈悲组织和其他承受捐赠的人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这两种情形可要看认真了:(1)捐赠人经过播送、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的;(2)捐赠财富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则的 慈悲活动,并签署书面捐赠协议的。所谓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则,包括用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救助自然灾祸等公益活动。
如何防止捐款被挪用、侵占?
慈悲组织应定期公开,捐赠人有权查询
近年来,一些慈悲组织在捐献状况、募集款物运用详情等方面不够公开透明,屡屡被公众质疑。关于这一点,慈悲法草案规则,慈悲组织应定期向社会公 开捐献状况和慈悲项目施行状况。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富管理运用的有关材料。如慈悲组织违背捐赠协议商定的用处,或者滥用了捐赠财富,“捐赠人有 权请求其矫正;拒不矫正的,捐赠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草案还明白了政府部门监管义务、现场检查等措施,提出鼓舞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慈悲组织停止评价,发挥媒体等社会力气的监视作用等。
捐赠多会不会被收的税也多?
捐赠财富做慈悲活动将享用税收优惠
“捐赠40万元门面,过户要缴数万元税费”,相似这样的新闻让很多人忽然认识到,原来做慈悲还要缴税,而且数额可能不菲。关于这种状况,草案规则:“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富用于慈悲活动的,依法享用税收优惠。”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来自企业和境外的捐赠,草案也作了规则:“企业慈悲捐赠支出超越法律规则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征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 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征税所得额时扣除。境外捐赠用于慈悲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省民政厅副厅长:
草案中引入
江苏慈悲立法的三个亮点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多年来不断分管社会福利与慈悲事业。“《慈悲法》的调研和起草历时很长,全国人大、民政部在五六年里曾屡次到
江苏来调研,我们也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政部,参与了草案的修正。在《慈悲法》起草中,引进了
江苏慈悲立法的三个关键亮点。
全民慈悲
首先是“全民慈悲”“平民慈悲”观念,“慈悲,不是靠几个富人,靠几个有钱的企业就能搞起来,必需树立全民慈悲认识,人人参与进来。慈悲立法须 以‘维护公民权益,帮着公民做慈悲’为要义。”钮学兴举例说,中国城市公益慈悲指数发布活动每两年一届,现已发布三届。
江苏有31个城市进入中国城市慈悲 百强榜,
江苏的“七星慈悲城市”占全国总数的37.5%。
为了培育全民慈悲认识,
江苏省政府还设立“
江苏慈悲奖”,每两年惩处一次,其中除了企业家外,还有很多是普通公民。如
徐州市残疾人郑复生,21 岁时患上被医学界喻为“不死的癌症”的“强直性脊椎炎”,是社会有关组织和众多好意人协助他渡过这一难关。为报答社会,15年来郑复生和他指导的心缘意愿 者效劳中心,组织助残济困活动1000余场次,效劳残疾人数万人次,向特困人群捐款捐物50余万元;社区效劳150余场次,义务效劳居民几十万人,公益演 出200余场次。又如南通“磨刀老人”吴锦泉, 20多年分几十次为汶川、玉树、舟曲、雅安等灾区捐款,向残疾儿童、智障孩子,向身边有艰难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共捐款23392.2元。这些慈悲典 型,深深地感染着每一个人,为整个社会注入了满满的正能量。
阳光慈悲
其次是打造“阳光慈悲”,“2013年,省民政厅和中民慈悲捐助信息中心协作,创立了全国首家省级慈悲信息平台系统,将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视统一到一个平台上,完成本辖区内慈悲信息网上互联互通,提升慈悲组织的信息透明度和公信力。”
透明的同时,还要增强监视,“不监视要出大事情的,”钮学兴说,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在全国率先更名为“
江苏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并增挂“江 苏省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牌子,强化了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职能。为加强慈悲组织的透明度,
江苏还请求,慈悲组织应及时公开款物募集状况,捐献周期大于6个月 的,每3个月应向社会公开1次,捐献活动完毕后3个月内应全面公开。
《慈悲法》草案中明白了“具有公开捐献资历的慈悲组织,能够经过互联网展开捐献”。如何在鼓舞慈悲事业应用互联网捐献的同时又能标准这些慈悲行 为?钮学兴说,去年
江苏的《施行意见》提出,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不具有公募资历的慈悲组织,必需结合具有公募资历的慈悲组织展开慈悲捐献,播送、电 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效劳提供者、
电信运营商,应对应用其平台发起捐献活动的慈悲组织合法性停止考证。为此,草案也汲取了
江苏的做法。
慈悲效劳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一提到“慈悲”就是“捐献”,“慈悲不能光谈钱,还要谈意愿效劳,”钮学兴说,在本次草案中,特地有一个篇章讲“慈悲服 务”,这里面也引入了一些
江苏的做法。由于
江苏慈悲立法中,就十分注重意愿效劳这一块。“我们有一个意愿效劳指数,到2020年,我省家庭参与捐赠或提供 意愿效劳比例要达20%以上;全省注册意愿者占城镇常住人口比例达15%,意愿者每年意愿效劳时间均匀达24小时以上。”(项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