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墙体广告 “滥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拍脑袋决策”等各种“权益任性”现象将遭到法律法规约束。我省为规范政府行为而制定的一部重要的省政府规章——《云南省严重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下称《规则》)将于6月10日正式施行,届时,政府严重行政决策,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价、合法性检查、集体讨论决议“五关”。这也是我省初次将五大决策程序法定化。 昨日,在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杰引见,规范严重行政决策,是深化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树立法治政府的必然恳求,《规则》的出台,从制度层面对严重行政决策程序的各个环节中止了统一规范,对行政机关接受社会监视提出了细致恳求,必将有效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有力推进法治政府树立。
《规则》主要明白了政府严重行政决策的管理机制、决策程序、执行监视和义务清查等相关恳求和内容。特别是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价、合法性检查、集体讨论决议五大程序予以法定,并对五大程序的时限、恳求、效能、相关单位的职责等内容中止了规范。此前,国度和我省尚未就此特地立法。《规则》的出台,以规章方式对这五大程序予以规范。
此外,《规则》还就严重行政决策建议的提出和承办、决策的执行和监视、义务清查中止了规范,将决策全过程都归入了法制轨道。这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视权,从源头上提升政府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从根本上提升行政效率和行政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