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建设,更多的为人民群众着想,服务周到,提供便捷服务。天津市为保障住宅小区居民适龄子女就近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天津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幼儿园,否则不予审批和验收。天津墙体广告了解到。
天津市明确指出,新建住宅小区凡是没有配建幼儿园的,或者没有对应当配建的幼儿园的布局、位置和建设指标等作具体说明的,不予审批规划方案;凡是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其用地范围内安排有配套幼儿园项目的,配套幼儿园最迟要与最后一期住宅项目同步报审。凡是没有按照规定配建幼儿园设施或没有随所在居住区当期住宅项目同步建成的,不予核发规划验收合格证。
该意见明确表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属于公共教育资源,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拆改或改变用途,严禁出租、出售、转让和抵押。对此还明确规定说,在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几个月内,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须将幼儿园无偿交付项目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和使用,同时移交与幼儿园建设相关的前期手续、竣工图纸等所有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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