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墙体广告留言

投放地区:

预投面积:

电话: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广东惠州龙门砍伤女医生者获刑两年 客户留言
墙体广告留言

投放地区:

预投面积:

电话:

广东惠州龙门砍伤女医生者获刑两年

  • 1

2016年03月30日 10:22 相关案例: http://www.hbxmad.com/beijing/ 本文标签: 北京墙体广告设计

  北京墙体广告设计  去年7月15日,广东惠州市龙门县人民医院发生一宗病人看病时砍伤一名女医生案,犯罪嫌疑人廖某当场被捕。惠州市龙门法院今天通报称,已对该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该判决现已生效。
  龙门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无视国家法律,因头痛到龙门县人民医院就诊,由于被害人欧某需优先处理住院病人的医嘱,再对其进行诊断,廖某即心生愤恨,掏出随身携带的菜刀砍,向被害人欧某,致其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廖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廖某辩称服用药物后产生幻觉,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砍伤被害人欧某。
  经查,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学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对廖某的精神状况依法进行了司法鉴定,证实廖某案发当时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完整,评定廖某持刀伤害欧某的行为应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证人黄某娇、梁某花、廖灿某、廖润某、廖某才证言均证实被告人廖某在平时生活中并无精神病,无暴力倾向的事实,故廖某的该项辩解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采纳。鉴于廖某当庭认罪,如实供述持刀砍伤欧某的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故对廖某的量刑,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龙门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廖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