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本年行将展开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作业供给保证,昨天,4项法规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
这4项法规草案分别是《
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施行细则修正案(草案)》《
福建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当地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
福建省城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作业规定(草案)》《
福建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街作业委员会作业规定 (草案)》。
4项法规草案都由省人大常委会自立起草,环绕中心和省委有关文件精力,对我省有关法规条文予以弥补完善,力求解决底层人大 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及代表选举作业中存在的杰出疑问。草案还回答底层人大要求,在标准和保证城镇人大主席团作业展开,明确大街人大作业组织的法律地位、 组织人员和职责,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给予代表履职费用补贴等方面作出规定。
针对选民重视的预选疑问,《
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直接选举施行细则修正案(草案)》对预选详细程序作出规定,即对正式代表提名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举行选民代表会议进行预选,依据预选时得票多少 的次序,确定正式代表提名人名单。选区整体选民代表的过半数参与投票,预选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