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内江市第五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人民法院为破解“人难找、物难寻”等执行难问题将采取四大措施,向失信“老赖”等“顽疾”宣战。
内江市召开第五次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执行难”是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顽疾”,主要反映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不能执行的除外)。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案件,将依法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纳入征信黑名单、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加大制裁力度,强化执行威慑,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行为。
查控法宝 一地失信全国知晓
2015年,全国法院依托信息化技术,与银行、房管、车管等机构、组织、部门陆续实现信息共享,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全国各地均建立了由党委政法委领导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国“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全省“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已全面开通。简而言之,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这一系统,实现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和控制。去年以来,最高法院又陆续与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目前已与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了网络对接,并由传统银行拓展至网络银行;与
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信息共享、查询反馈、限制出境、查控车辆、查找被执行人等五方面的协作机制;与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试点法院通过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证劵有关事项的通知》,实现对被执行人证劵信息的查控,以及证监会系统在行政许可等环节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或约束。这些查控机制,都将于近期落地得以实施。
严惩法宝 老赖可判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旦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妨碍法院调查、暴力阻碍执行、虚报财产、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财产、恶意虚假诉讼对抗执行等行为,不仅会被依法拘留、罚款,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限购法宝 消费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44家单位签订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对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的被执行人的消费领域实施限制,包括贷款、融资、购物、租车、旅游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