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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决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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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05:03 相关案例:

   3月28日,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发动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消费建立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张春贤在大会上发表重 要讲话,对“民族团结进步年”停止发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专程来疆列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新疆日报记者卢民一摄
  天山网讯(记者王娜报道)为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肉体,落实好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 工作会议肉体,依照“五位一体”总体规划和“四个全面”战略规划,全面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自治区党委决议,今年在全疆展开“民族团结进步年”活 动。
  3月28日,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发动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消费建立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张春贤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民族团结进步年”停止发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专程来疆列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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