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房管局得悉,经济适用住宅采购人自获得经济适用住宅房屋所有权之日起满5年,并交纳政府收益款后,便可处理房屋彻底产权手续,处理后的经济适用房改变变成商品房,便可在房产买卖中心进行买卖买卖。到昨天,开泰花园、仁和花园、鸿瑞小区等4个经济适用住宅小区合计30户申请了《济宁市经济适用住宅获得彻底产权》的申请书,并有一户家庭交纳了政府收益价款。
何谓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宅是指政府供给方针优惠,限制套型面积和销售报价,依照合理规范建造,面向城市低收入住宅艰难家庭供给,具有保证性质的住宅。经济适用住宅具有方针优惠、目标特定、限制规范和报价、有限产权等特色,有鲜明的社会保证性质。
经济适用房获得产权与买卖有何异同?
经济适用住宅获得彻底产权,是指签定买卖合同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宅,其权力人依照《方法》规则交纳应缴增值收益后获得该套住宅占有、运用、收益、处置的悉数权力,住宅性质变更为一般商品住宅的方针; 经济适用住宅上市买卖,是指签定买卖合同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宅(以房产证签发日期起),其权力人依照《方法》规则交纳应缴增值收益后获得彻底产权,一起将该套住宅性质变更为一般商品住宅并转让给第三人的方针。
两者共性:均以交纳增值收益为必要条件,均可实现由经济适用住宅至一般商品房、由有限产权至彻底产权的改变。
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怎么办?
获得经济适用住宅房屋所有权不满5年确需转让的,政府依照经济适用住宅原采购报价予以回购。
增值报价的计算方法:
(一)购房人及家庭成员采购经济适用住宅为家庭仅有住宅:(税务部分核定的同区位一般商品住宅买卖计税单价—经济适用住宅原采购单价)×50%×经济适用住宅建筑面积。
(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初次采购经济适用住宅后,其名下经过采购、承继、遗赠、离婚、法院判定、裁决、调停等方法挂号的别的住宅:(税务部分核定的同区位一般商品住宅买卖计税单价—经济适用住宅原采购单价)×经济适用住宅建筑面积。
(三)2007年11月19日前采购的经济适用住宅获得彻底产权房及上市买卖的:房屋出售总价款×1%。
经济适用房买卖为何要交纳增值收益?
经济适用住宅获得彻底产权和上市买卖应交纳一定份额的增值收益,既是国家及我市方针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合同的约定,根本上是由经济适用住宅的社会保证特点所决议的。
作为保证性住宅,经济适用住宅由政府供给方针优惠,其销售报价远低于市场报价。经济适用住宅获得彻底产权或上市买卖时,向政府交纳合理份额的增值收益,其收益首要用于经济适用住宅的回购、小区基础设施修理及后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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