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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网3月31日讯 (记者郭小川通讯员顾建兵顾梅红)由于无法忍耐车辆疾驰而过带来的激烈噪音、扎眼车灯,如皋市丁堰镇鞠庄村村民马先生将高速公路
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赔偿 损失。3月30日,经如皋市人民法院调解,被告
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
公司赔偿被告马先生一家各项损失合计3.6万元,并于今年9月底前采取降噪措施, 使马先生寓居地环境到达国度规范。
2005年,沿海高速公路南通至
盐城段建成通车。双向六车道的高速公路从如皋市丁堰镇鞠庄村穿境而过。家门前修起了高速公路,生活本能够变得便 捷高效,但这关于鞠庄村的马先生来说,却带来了无数懊恼。每天噪音和灯光污染,让马先生的家人先后患上了美尼尔综合征、肺炎、神经衰弱、耳鸣失眠等疾病。
马先生一家屡次找当地高速部门反映协商,请求处理降低噪音污染未果。无法之下,他们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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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告上如皋市人民法院,请求该
公司采取防护措施,还他一家安宁的寓居环境,并赔偿因噪声污染而招致他们一家人身体、肉体遭到伤害的损失及检测费用合计4万余元。
最终,在法官在掌管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