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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网3月31日讯 (通讯员 何志强 记者朱鼎兆 吉启雷)29日下午,
淮安市涟水县法院依法对陈斌(化名)与其妹妹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迫措施,缘由是他们拒不奉养患癌的父亲。
今年75岁的陈庆(化名)家住
淮安市涟水
乡村,夫妻俩共有一男四女五个子女,其中儿子是老大。陈庆自己患食管癌,手术后又复发。2014年,为 了能让本人病情得到有效救治,老夫妻俩能安度暮年,在与子女磋商无果后,陈庆夫妇决议将包括大儿子在内的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请求三兄妹尽奉养义务。
陈庆夫妇请求三子女每人每月付老夫妻俩生活费640元,房租费20元,每人每月支付父亲的护理费400元,老夫妻俩生病费用凭票据由三子女各自 担负五分之一。经审理,涟水县法院判决陈斌兄妹三人每人每月支付他们父母生活费及租房费,同时分别承当其父亲因食管癌住院破费的
医疗费。
但是判决生效后,兄妹三人中只要一个妹妹按时实行奉养义务,还有两兄妹有才能却拒不实行。所以29日,法官屡次上门劝说无果后,依法将他们拘留,同时对他们所欠奉养款停止强迫执行。
“为什么只告其中三个子女?”
淮安市涟水县法院执行法官通知扬子晚报记者,陈庆有五个子女,但其中有两个女儿对老夫妻俩很是孝敬,所以陈庆夫妇将本人的大儿子、二女儿、三女儿这三兄妹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