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现,到2015年末,全省有机动车853万辆,其间轿车418万辆(小轿车280万辆)、
摩托车435万辆。而与之构成鲜明对比的是, 全省公共泊车泊位仅44万个摆布(含路内泊位),其间
福州基地城区10.5万个、
厦门市13.5万个、
泉州基地城区7.8万个。轿车数与公共泊车泊位数之 比为10∶1,与5∶1的合理目标距离较大,而基地城区、老城区的泊车泊位缺口更大。
究其原因,一是各地普遍在前期城市计划时,对泊车场和小区泊车位的装备规范偏低,难以满意轿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要求;二是在泊车场计划上,未能 联系城市开展的实践,公共泊车场计划点少,还有原计划的泊车场用地被移用、占用;三是泊车结构不合理,路内暂时泊车位偏多,公共泊车位明显偏少,乱泊车现 象杰出,加重了城区交通拥堵。
为打破城市开展的这一短板,省政府1月出台《对于加速城市公共泊车设备建造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再建造10万个公共泊车位,并从规 划、运营、收费、用地财税、产权、归纳管理等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其间,本年全省城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泊车泊位2.2万个,将公共泊车设备建造作为 2016年“立项挂牌处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