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网讯(记者 王磊) 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得悉,历经屡次修正的《
乌鲁木齐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分级效劳管理方法(试行)》正式出台,该《方法》也是全疆首个劳模精密化分级效劳管理方法。
新出台的效劳管理方法细致规则了各级工会效劳劳模的类型和规范,是指导基层分层次、精密化做好效劳和管理工作的根据。明白了节日慰劳金的发放;对患有严重特殊疾病、工伤致残及家庭艰难等状况的劳模救助;组织劳模疗疗养;组织劳模体检;暂时慰劳及救助等方式和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方法进步了对劳模患大病的一次性
医疗救助规范,由过去最高5000元进步到如今的10000元。还新增了伤残救助,发作工伤并经 相关部门审定认定伤残等级为1~4级的劳动模范,给予一次性伤残救助,规范为4级伤残4000元、3级伤残6000元、2级伤残8000元、1级伤残 10000元。见义勇为、普通性工伤和遭遇突发性不测,确需暂时救助的各级劳模也被归入暂时救助范围,最低发放1000元救助金。
此外,各级工会可参照本方法研讨制定个性化的
医疗救助、伤残救助、艰难救助及各类效劳管理规范,使各级劳模享用到多重效劳。
市政协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黄大江说,该方法既表现了党和政府对劳动模范的关怀、关心,也是把关怀、关心劳模落到实处的详细表现。这种实真实在的关怀和保护,关于在全社会构成一个尊重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气氛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目前,
乌鲁木齐市劳模协会在册全国劳模36人、自治区劳模509人和市级劳模7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