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意外发现女友郭某与男子宫某在宾馆开房,并在宫某
手机里发现了包括郭某在内的多名女子裸照。凭仗这些“根据”,李某用以向宫某、郭 某的家人伙伴显露二人不正当联络为由,多次挟制二人索要金钱40余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日得悉,海淀法院一审以敲诈敲诈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
得知二人开房发现裸照
在
兰州的李某供述,2014年初的黑夜,他约女友郭某,对方说已休憩,“我去她家,却发现她从外面才回来”。李某称在他追问下,郭某说了实 话,“她说有个朋友从北京来
兰州,我就让她带我去见见。”在
兰州火车站附近宾馆里,李某看到男子宫某,并在房间里发现郭某的赤色睡衣。“我觉得他俩肯定发 生联络了。”李某说,扇了二人几个巴掌后,他翻看宫某
手机,竟在微信里发现郭某的裸照,还有宫某与其他女人互发的裸照。李某遂将宫某的
手机扣下。
李某说,宾馆里宫某提出用钱抵偿,当即给朋友打电话说他开车撞了人,需求5万块,随后给了李某57000元。宫某返京后没几天,李某又向宫 某“借”钱,宫某转账给他6万。随后李某来到北京找宫某“借”钱,先后得手28万元。另一方面李某也从郭某那“借”来12万元。
李某说,2014年7月31日,他来北京预备向宫某“借”33万元,没想到对方报警,李某被民警捕获。
被告称系借钱证人否定
根据检方指控,2014年2月5日至7月31日,李某以向宫某家人、伙伴显露宫某与郭某不正当联络为由,先后三次向宫某索得29.7万元。后又以向郭某家人显露其与宫某不正当联络为由,向郭某索得12万元。检方认为,李某的做法触犯了《刑法》,已构成敲诈敲诈罪。
“我没有敲诈敲诈他们,那些钱是他俩借给我的。”法庭上,李某对申诉书中指控的罪名及实际均不认同。而据宫某证言,李某在事发当天曾掏出折 叠刀对其挟制,往后李某数次要钱时会以“不给钱就到北京,把你俩的事告诉伙伴和家人”挟制。宫某只好乖乖掏钱,“他用言语挟制、恐吓我,我才一次又一次给 钱,没想到没完没了,终究才报警的。”
而李某的女友郭某正本已婚并有小孩,她否定与李某存在特殊联络,称二人只是朋友。“他给我打电话借钱,我说没那么多钱,他就吓唬我,说要把我和宫某睡觉的作业告诉我老公。”
辩解有悖常理获刑11年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敲诈敲诈他人财物,其做法已构成敲诈敲诈罪。关于李某的无罪辩解,法院经查,首要被害人宫某及郭某的陈述均可以证 实李某在
兰州火车站附近宾馆内与宫某发生冲突,且被害人均证实李某说过如果不给钱就将二人联络奉告他们的家人。其次,在案根据可以证实,虽然李某称钱款系 二人出借的,但宫某与李某案发之前不相识且无朋友联络,宫某多次大额向李某借款,且不恳求出具借条,明显有悖日子常理。故概括本案根据,足以证实李某敲诈 敲诈二被害人的实际建立。
故此,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责令退赔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