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经过两个多月的造访、查询、取证等准备工作,龙海市
公安局颜厝派出所户籍民警顺利地为65岁的郑某兴处理了居民身份证。一起,民警温情劝导,白叟下定决心将在家园自力更生,放心养老。
本年1月份,龙海市
公安局颜厝派出所接到
新疆第三监狱的信件,称该监狱服刑的罪犯洪某兴行将出狱。据洪某兴自述,其原为龙海市颜厝镇人,期望龙 海警方能给予核实处理户口。接到该信息,颜厝派出所当即派出专人着手查询,但却未发现洪某兴的寓居或销户信息,本着谨慎的情绪,民警决定做进一步深化调 查,以帮忙
新疆监狱方面做好落户衔接工作。
两个多月来,民警实地造访,排查有关户籍底册,进村入户做查询笔录。经过不懈努力,终究查证核实,颜厝镇下半林村乡民郑某兴的自己状况与洪某兴 相符合,并了解到本来郑某兴在下半林村出世后,因爸爸妈妈离婚随其父入赘改为洪姓;11岁时离村外出,大半生都以偷盗谋生,屡次入狱,其间于1996年从监狱 开释回乡,以本名郑某兴入户;随后再次离村外出,从此石沉大海。掌握状况后,民警屡次与
新疆警方联络,终究断定洪某兴实在身份为颜厝镇下半林村的郑某兴。
3月28日,郑某兴刑满开释,在
新疆第三监狱3名司法警察的陪同下,曲折回到了龙海市颜厝镇,与事前安排好的颜厝派出所民警进行交代。当天,民 警接待了大半生在外流浪的郑某兴,与白叟拉家常,耐性劝导他不要再做违法的事,在家园安度晚年,并联络当地村干部及郑某兴家族,妥善做好处理低保等安置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