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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报消息,仅仅在电路板上接了三个电阻,竟让电表少计量9成电量,四年内合计偷电380万度。想出这么“天才”方法的人,只是一个初中结业的个体户。昨天,
合肥中院开庭审理丁某涉嫌偷盗罪一案,检方指控丁某涉嫌盗电价值331万余元。
[指控] 装三个电阻少计9成电量
上一年4月27日,巢湖市供电
公司的职工发现丁某的资料厂用电反常。工作人员在现场发现其电表有被改动的痕迹,立即进行了封存并送来了新的电表。经检查判定,电表的电路板上被加了三个电阻,致使其计量差错为-91.1%。供电
公司为使用新电表和涉案电表进行比对试验,进一步证明丁某有偷电做法。
据了解,丁某经营的巢湖市灯塔耐磨资料厂首要出产玻璃纤维,其出产的首要本钱即是用电。检方指控,从2011年电表被迫四肢开始至案发,丁某在四年内漏计的电量高达380万度,价值331万余元。
[自辩]“没开电表箱怎样偷电”
关于检察机关的指控,丁某矢口否认。他在法庭上一再表明,自个根本就没有动过电表,对此毫不知情。
他着重,自个只要初中文化,没有任何改动电路方面的常识和才能,且电表是放在电表箱里,而电表箱则由供电
公司上锁,“电表箱没有任何破损,证明没有翻开过”。开庭时,丁某称自个没有偷盗,更不认同检方指控的涉嫌偷盗380万度电。他说,自个的工厂规划十分小,不可能用掉这么多电。丁某的辩护人则对判定陈述提出质疑。
[辩驳]智能电表记载事实真相
终究丁某有没有在电表上做四肢呢?庭审中,检方用证据进行了辩驳。
据了解,供电
公司使用的电表都是智能电表,翻开电表会有自动记载。从供电
公司供给的数据来看,在装置电表的三天后有记载显现电表曾被翻开过,而这段时刻是没有供电
公司的人在场的。公诉人进一步辩驳称,丁某的工厂虽小却全年无休,用电起码的月份也有一万多元的电费。并且,检方表明,在
公安机关审问及庭审中,丁某的证词前后矛盾,捏造事实,拒不供给工厂出产出售信息,在关键问题上含糊其词,拒不认罪。
庭审中,公诉人表明,鉴于丁某违法情节严重,认罪态度恶劣,主张法院对他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