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墙体广告 主张立法清晰墓位运用年限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殡葬办理处负责人表明,现行殡葬办理法规和标准 性文件仅规则墓地和骨灰寄存格位的运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将墓地运用与格位寄存相混淆,没有清晰界定墓地运用性质以及20年以后持续运用需交 纳哪些费用,致使在处理“一个运用周期20年”、“续费”等问题上方针失据。
这位负责人主张,往后应立法清晰公墓
报价构成和墓位运用年限,规则墓位运用年限应根据公墓用地的运用年限断定,格位租借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标准公墓墓位出售或格位租借合同,清晰墓位运用或格位租借一次性交纳的费用及收费项目构成,消除
大众的一些错误认识。
重庆“超限墓”只需缴办理费
主城有近两万个墓位超过了20年运用期,会集在四公里公墓、观音山公墓和涂山公墓、歌
乐山园林公墓、
平顶山公墓、九龙陵寝等。
这些超过了20年运用期限的墓穴是咋处理的?我市在1998年出台的《
重庆市殡葬办理法令》中清晰规则,墓位运用权只要20年,逾期后墓主家族应从头办理手续。但逾期后怎么办?该不该交纳土地持续运用费?现在这在方针层面上还是一个空白,各级法令法规都没有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