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工商局召开整治旅游业不公平格式条款媒体通气会,对旅游业8种旅游合同霸王条款停止曝光。
8种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分别为:中途暂时性退团团费一概不退;因交通延误、战争等不可抗力缘由所致的额外费用,游览社不予承当;旅客如有财物丧失,游览社不承当义务;地接社在与全体游客沟通确认后有权调整行程,由此而产生的行程之外费用由游客自理;合同一经签署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如呈现单男单女,游览社尽量布置该游客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游客因个人缘由违约不能成行的,依照规范承当违约义务;此线路如不成团,游览社将提早两天通知改期、改线或全额退回团款,不作任何赔偿等。消费者如发现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侵权现象,可拨打12345停止投诉,也可直接拨打市工商局告发投诉电话2323741。
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增强旅游市场监管,自去年以来,市工商局对全市旅游合同格式条款停止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搜集旅游合同文本70份,约谈企业9次,下发行政指导倡议书2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