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行贿立功案侦查终结,移送检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依法查明,郭伯雄应用职务便利,为别人职务提升或调整提供协助,直接和经过家人收行贿赂,数额特别宏大。郭伯雄对涉嫌行贿立功事实招认不讳。
军事检察机关就郭伯雄涉嫌行贿立功案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受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行贿立功案立案侦查。日前,对该案侦查终结,移送检查起诉。军事检察机关担任人就郭伯雄涉嫌行贿立功案件相关问题答复了记者发问。
问:请你引见查办郭伯雄涉嫌行贿立功案件主要状况。
答: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受权,2015年7月30日,军事检察院对郭伯雄以涉嫌行贿立功立案侦查。侦查中,军事检察院以对法律和历史高度担任的态度,严厉依法展开侦查工作,依法查扣涉案款物,讯问相关证人,普遍调查取证,获取了大量证据;依法讯问立功嫌疑人郭伯雄,其对涉嫌行贿立功事实招认不讳。现已查明,郭伯雄应用职务便利,为别人职务提升或调整提供协助,直接和经过家人收行贿赂,数额特别宏大,事实分明,证据的确、充沛。依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之有关规则,郭伯雄案具备侦查终结、移送检查起诉的条件。
问:在查办案件中,怎样保证立功嫌疑人郭伯雄的诉讼权益?
答:依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则,军事检察院依法对郭伯雄立案侦查并先后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寓居和拘捕强迫措施,依法告知了立功嫌疑人诉讼权益义务,特别指明其被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迫措施之日起有权拜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权在承受讯问时为本人辩白,有权申请其以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置的人员逃避,并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实行了相关手续。侦查期间,严厉依法对郭伯雄停止讯问,每一份讯问笔录都经其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实在保证了立功嫌疑人的诉讼权益。
问:下一步,对郭伯雄涉嫌行贿立功案作何处置?
答: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则,郭伯雄涉嫌行贿立功案移送检查起诉后,军事检察院公诉部门将依法停止检查,向军事法院提起公诉。
问:对郭伯雄军籍、军衔作何处置?
答:对立功军人军籍、军衔的处置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和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则,由军队有关单位决议开除其军籍、取消其军衔。另一种是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央军委关于剥夺立功军人军衔》第二条之规则,由军事法院判决依法剥夺其军衔;然后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则,由军队有关单位决议开除其军籍。对郭伯雄军籍、军衔的处置,军事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办理。
问:对触及郭伯雄案人员如何处置?
答:郭伯雄家人及其他涉案人员涉嫌立功的,依据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法处置,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