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闯祸
固执驾车赴酒宴 换来拘役2个月
(阿勇明知团聚要喝酒,却固执驾车赴约。结果在回家路上发作交通事端,阿勇不只要为此补偿5万元,还要面对2个月拘役。)
本年3月9日,在横县法院内,阿勇因涉嫌风险驾驭罪,站在法院被告席上。伴随着法院的审理宣判,3年前那场交通事端又显现在他眼前。
2012年10月18日晚,阿勇应邀参加兄弟的婚礼。他心里理解,兄弟团聚免不了要喝酒,他以为,婚礼地址离家很近,即便是醉酒驾驭,也不会有大问题。当晚10时30分,阿勇驾驭
摩托车回家。在横县石塘镇方向,其与一辆对向行进的
摩托车相撞,两人在事端中受伤。经判定,当日,阿勇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驭。阿勇与对向
摩托车车主均属无证驾驭,联系两人在交通事端中的过错责任,交警确定,阿勇需承担事端首要责任。案发后,阿勇向对方补偿经济丢失5万元,取得体谅。
日前,横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以为,阿勇违背路途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醉酒驾驭机动车,其做法已构成风险驾驭罪。案发后,阿勇有自首情节,活跃补偿对方丢失,故可酌情从轻处分。法院根据阿勇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判决其拘役2个月,并处分金2000元。
(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高眼调查
常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酒后,人的知道才能和控制才能降低,对突发路况的反应也不如平常,极容易发作交通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