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岭山镇食品
公司(屠宰场)消费线一名承包商,为让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书的非供莞基地的生猪进入屠宰场,竟向检疫员受贿,以1100元/张的价钱购置检疫证书多张,后被告发抓获。
经检验,张某彬承包的消费线上的生猪含有国度制止运用的莱克多巴胺成分,俗称“瘦肉精”。案发后,屠宰场老板张某彬及其员工蒋某、检疫员黎某与朱某以及涉案生猪卖家吴某均被抓获。昨日上午,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指控屠宰场老板受贿检疫员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9月,现年30岁的
广东茂名男子张某彬在
东莞市大岭山镇食品
公司(屠宰场)承包了一条消费线,其中员工段某(另案处置)担任生猪采购销售,蒋某承包了张某彬局部屠宰工作。张某彬除了屠宰自购的生猪,还屠宰从客户吴某买来的生猪,赚取屠宰费。
自2015年4月开端,张某彬明知段某、吴某收买的生猪并非供莞基地的生猪,且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了让这些生猪顺利进入屠宰场屠宰,张某彬便与在屠宰场工作的农技中心动物卫生监视分所检疫员黎某磋商,以1100元/张的价钱向黎某购置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每天给予上白班的检疫员益处费300元。黎某以为有利可图,就此容许了。
其后,黎某找人向运营
福建省武平县某生猪专业协作社的朱某购置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再转手卖给张某彬。黎某每张从中取得益处费200元,朱某则每张取得500元。而张某彬所需屠宰的生猪也因这些虚假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得以顺利进入屠宰场。
2015年8月14日0时许,
东莞市动物卫生监视所接到告发后,结合
公安机关对该屠宰场生猪停止检查,并在张某彬承包的消费线上的127头生猪中检验出国度制止运用的莱克多巴胺。经查,蒋某开端供认这批生猪是他一切,后翻供称不是他的,并供认是张某彬指使他顶包。
公诉机关指控称,至案发时,张某彬等人共买卖买卖约300张动物检疫合格证书。黎某从中获利约6万元,朱某从中获利约15万元。
本案中,张某彬被指控涉嫌消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买卖国度机关证件罪、对非国度工作人员受贿罪、妨害作证罪;黎某被指控涉嫌消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买卖国度机关证件罪、非国度工作人员行贿罪;朱某被指控涉嫌买卖国度机关证件罪;吴某被指控涉嫌消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蒋某被指控涉嫌伪证罪。
庭审 主犯称不知生猪含瘦肉精
法庭上,张某彬关于被指控的四项罪名均存在异议。张某彬辩称,他只担任宰杀生猪,并不知这些猪含有莱克多巴胺。向黎某买检疫合格证书,只是由于客户吴某的生猪没有检疫合格证和供莞基地的电子标识,没方法进入屠宰场,为了多杀几头猪赚钱才帮助的,证书是怎样弄到的,他也不分明。给了益处费后,检疫员没刁难他,就以为没事了。
黎某则称,因本人一时贪念,存在幸运心理,本人应得到惩罚。
庭审中,朱某坦白称,他养殖基地的生猪有的是销往
东莞的,有的是销往潮汕的,销往潮汕的不需求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以他就把销往潮汕的生猪向武平县的动物卫生监视部门申报是销往
东莞的,合格证书就是他虚假申报得来的。
名词解释
莱克多巴胺
莱克多巴胺,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克仑巴安β肾上腺受体冲动剂。克莱多巴胺作为一种新型瘦肉精被一些养猪场运用。自2011年12月5日起,在中国境内制止消费和销售。
生猪屠宰手续流程图
步骤一:
货主上交检疫合格证和供莞基地标识
步骤二:
检疫员依据证明核对生猪来源信息
步骤三:
检疫员将生猪材料上传市动物卫生监视所
步骤四:
抽检生猪,若检测为阴性,即合格
步骤五:
检测合格即可宰杀